华厦政字〔2019〕37号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9年新增专业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精神,2019年新增专业收费标准依据我校的实际办学成本、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经学校讨论通过,我校2019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金额 |
年限 |
所属类别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22000 |
四年 |
经济学 |
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22000 |
四年 |
艺术学 |
3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22000 |
四年 |
工学 |
4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22000 |
四年 |
理学 |
5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22000 |
四年 |
理学 |
上述收费标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华厦学院
2019年4月28日
(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