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9年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05 15:11  点击:[]


华厦政字〔2019〕37号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9年新增专业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精神,2019年新增专业收费标准依据我校的实际办学成本、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经学校讨论通过,我校2019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金额

年限

所属类别

1

020301K

金融学

22000

四年

经济学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22000

四年

艺术学

3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22000

四年

工学

4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22000

四年

理学

5

101005

康复治疗学

22000

四年

理学

上述收费标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华厦学院

                    2019年4月28日

(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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