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4年调整部分本科专业学费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6/30 11:42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

关于2024年调整部分本科专业学费的公示


厦门华厦学院地处经济特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厦门,是新中国成立后厦门市第一所民办高校。学校于1993年由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创办,2015年获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本科高校2023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始终坚持非营利性公益办学理念,于2010年纳入国家“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院校、2013年成为首批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成员。学校理事会始终坚持发起人蔡望怀先生所确立的“只作奉献、不求回报”办学宗旨,制定学校发展大计,处置办学重大事项,从未分取任何红利,所有成员均不领受任何酬劳和补贴,保证办学经费全部投入到办学中。

国务院参事室主办的国务院内刊《国是咨询》曾刊文肯定学校理事会的“零回报”办学模式是华厦学院创业成功的重要“法宝”之一。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定位,将学科建设与厦门千亿产业链无缝对接,拥有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一流课程,连续三届获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科研创新获奖硕果累累,是我省唯一的连续两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民办高校,在《2021年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科研竞争力、科研进步指数分别名列全国第37位和第19名。

学校坚持内培为核、外引提质,引进国家863项目主题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福建省闽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培养自有教师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获评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福建省“双百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师资团队入选省级本科教学应用型教学团队、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日常教育教学经费和科研经费投入水平,学校培养成本不断攀升,经厦门泓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学校近三年收入成本率为109.82%(成本÷收入×100%),办学收入已不能覆盖办学成本,办学成本已超出办学收入的9.82%。

为维持学校办学水平,不断创造更好的育人条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办学情况、市场需求、同类院校调研比较,学校研究决定,对符合调价标准的部分本科专业调整学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并已抄送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要求,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上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2021级、2022级、2023级老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厦门华厦学院

2024年6月30日












附件1:2024年调整部分本科专业学费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原收费标准

调整后
收费标准

1

120604T

供应链管理

25000

32000

2

120203K

会计学

25000

32000

3

120204

财务管理

25000

32000

4

080703

通信工程

25000

33000

5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25000

34000

6

050262

商务英语

22000

30000

7

120602

物流工程

22000

30000

8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22000

30000

9

081302

制药工程

22000

31000

1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22000

31000

11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2000

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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